通知公示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20   

欢迎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一种信用贷款,也是一种国家资助的商业贷款行为,有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如果你想要成功地申请到,必须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你得弄清自己的贷款额,国家助学贷款并非贷得越多越好,他是需要还本付息的,现在你贷的越多,将来你还款压力也越大。我司现仅办理学杂费贷款,你能贷款的总额为:

每年学费+500元或1000元住宿费(最高限额6000元/年)

非打印材料均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

请注意,国家助学贷款属国家专款,员工申请获批准后由银行直接划拨学校,不会到员工本人手中,如果你申请太多,想要从学校退还现款,将不会获得批准。

弄清了自己的欠款额,请按如下步骤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交助学贷款纸质申请材料。

一.网上填报申请。从2008年下学期(包括新生)开始,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网上提交申请,网址:http://202.202.14.205/cdloan/login.jsp.

二.网上申报前先准备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1、一份国家助学贷款家长确认书。(已婚的同学签配偶确认书)可登录上述网址下载,由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后寄回你本人。未开封的确认书交学校助学贷款办公点确认无误后,由经办人员在确认书上加盖同意申请的章,你本人收回保管。研究生交研究生院305室;A、B、C区本科生交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A区员工宿舍2舍负一楼);D区本科生交虎溪校区助学贷款办公点(员工活动中心旁)。

2、一份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同贫困证明),可登录上述网址下载。本学期由你生源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注:必须加盖①农村同学:村委会(附电话)公章+县(或市)民政局公章或乡(或镇)人民政府公章②城镇同学:居民委员会(附电话)公章、街道办事处(附电话)公章+民政局或镇以上人民政府的公章)仍可用

3、你父母的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纸上;如无身份证的,复印户口簿首页和户口薄上的本人户口页并加盖户籍鲜章;已婚同学还须复印配偶的身份证;

4、一份写明你基本要求、基本情况、承诺按合同约定还款,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书面申请材料

5、你的贷款申请见证人(一位老师和一位同学)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6、你本人员工证、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在一页纸上,身份证正反面都需复印)

7、一份户口证明(仅限研究生。已婚同学复印结婚证+户口簿的首页以及本人户口页并加盖户籍鲜章;未婚同学请复印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并加盖户籍鲜章;是公司集体户口的同学请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复印,并加盖户籍章)

三、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你就可登录前述网址,填报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贫困员工登记表并提交。待学院初审通过后,就可打印。申请审批表打印两份,贫困员工登记表打印一份。并与先前准备的材料一起交所在学院。

愿你申请成功!

公司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23-65105124